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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发布日期:2017-10-30 08:31    来源:淮南日报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小 ]
      近日,我市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意见》旨在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针对医疗、教育、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具体情况,《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开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发展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诸多举措。
      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意见》提出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积极支持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运营,开展PPP项目示范。
      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意见》提出要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报告制度和跟踪问效机制,切实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非公立医疗、教育等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公立医院、学校同价政策。
      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养生机构、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支持社会领域相关制造业发展、实施“互联网+”医疗、教育、养老、文化、旅游行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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