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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政策

发布日期:2018-06-27 14:35   作者:刘斌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小 ]
      一是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平台;开展以“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工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就群众提出的登记、参保、缴费、待遇领取、转移接续等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搭载以“全民参保”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专设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广泛深入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组织基层经办人员进门入户,为群众算经济账、讲政策理,打消居民的顾虑,引导群众多缴多得,营造参保续保的浓厚氛围。

      二是落实政策的吸引力。2018年,我市积极落实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5元的政策,及时调整养老保险系统参数,确保增补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分档分次提高财政补贴标准,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全面实施社保扶贫,将特困人员全部纳入财政代缴范围,进一步提高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扶家庭等缴费困难群体的代缴标准,累计为4.63万名困难群体代缴500多万元保费。

      三是提升政策的服务力。对全市100多名各级经办人员,全部进行政策制度和业务知识的集中培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程的服务力;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城乡居保工作人员、行政村和社区确定专(兼)职社会保障信息员;积极协调乡镇代办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增设缴费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方便群众缴费;推广参保、缴费、查询、待遇领取“四个不出村”试点工作,利用电脑客户端、手机AP P等开展自主资格认证。

      四是增强政策的防控力。强化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严格会计核算,严把基金征缴和发放关,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开展全市范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绩效评价,查问题、补漏洞、促提升;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基层经办机构,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确保每批业务数据的精细化、真实性和可靠性;组织各县区开展风险管理专项互查活动,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目的,全面提升全市经办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水平、内控意识、抗风险能力。
      截止到2018年5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人数达到84.54万人,完成全年参保任务的101.35%;为44.6万人发放养老金23293万元,发放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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